申请盲人旅客服务前请先阅读以下条款内容
一、定义
1. 盲人旅客,是指双目失明缺陷的成人残疾旅客。
二、温馨提示:
1. 由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的盲人旅客,春秋航空将按一般旅客接受运输。
2. 申请盲人旅客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:
(a) 是无成人陪伴且无导盲犬的盲人旅客必须自己能够走动,有照料自己的能力,能够自行进食;
(b) 需携带服务犬乘机的残疾旅客,完成申请后由旅客自行将服务犬运到机场,残疾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残疾人证明、服务犬的身份证明和检疫证明,如旅客搭乘国际、区域航班需符合国际、区域运输条件,还需提供入境或过境许可证及有关国家、地区所规定的其他证件(具体要求以相关国家、地区详细规定为准);
(c) 残疾旅客对携带的服务犬承担全部责任。在运输中除本公司原因外出现的服务犬受伤、患病或死亡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;
(d) 旅客在客舱内携带的服务犬须在上机前戴上口套及牵引绳索,并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任意跑动;
(e) 无陪伴的盲人旅客乘机,在始发站应由家属或他的照料人陪送到上机地点;在到达站,应由盲人旅客的家属或他的照料人在下机地点予以迎接。
3. 如您通过官网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等方式提出申请,请您最迟于航班起飞24(含)小时之前提出。
4. 如果您申请预订的服务已超过航班的接收限额,申请将不成功,敬请谅解。
5. 因航空公司或天气等非旅客原因导致客票航班、日期变更或旅客主动退票/变更,已申请服务自动取消;如变更后客票符合申请要求,请再次申请。
6. 深圳机场始发航班需于航班计划起飞前2小时在深圳机场爱心服务柜台办理特殊旅客服务接受和值机手续,航班计划起飞前60分钟截止办理。
7. 如您尚未出票,可致电客服热线95524了解服务详情。